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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说完话,留给慕羽一个灿烂的笑脸,抱着女儿走了,不远处,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张开双臂走向她,把小女孩从她怀里接了过去。

他听见那个男人问:“那人谁啊?”

女人回答:“没谁,同胞而已。”

“在这儿能遇见,那也是缘分,我去打个招呼吧。”

“不用了,他约了朋友,一会儿就来找他。”

慕羽之前没有见过那个女人,但是那句话,却让他心里微动。

那或许也是个有故事的人,他想。

他把小女孩送他的棒棒糖放进了嘴里,抬起头,举起一只手挡在眼睛上方,从指缝里看七彩的阳光,嘴里都是棒棒糖的甜味儿。

后来,他来了这个地方,这里有一片他很喜欢的芦苇,很大,他到这儿的时候是四月,芦苇抽了芽,嫩嫩的一片,特别好看。

就跟曾经江让告诉他的一样。

所以他就在这儿定居了。

四年,他几乎没有离开过,他养了一条狗,没有取名字,每次都喊它“Dog”。

狗很听话,也很聪明,会帮他去买东西,能帮他办事。

他只在几天前回过一次风扬,这么多年了,他也只回去过一次,是因为杨晓结婚。

他答应过杨晓,她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回去,他曾经对杨晓失信过一次,不能再失信第二次。

他也知道,杨晓是一直不放心他,所以才会拖到那么晚才结婚。

七年,足够他把那些伤痛全都缓解淡化,足够他放下曾经的一切,开始正常的生活。

不过杨晓结婚的时候他是提前回去的,而且没有见别人,连顾长林都没有见。

杨晓跟他说了很多事,说秦家的两兄弟都在几年前死了,说方子先有了个男朋友,追了他两年他才答应,说小芦苇在三年前死掉了,她把它埋了。

不过对于江让,杨晓只字未提,他也没有问。

他没在风扬待很久,第二天一早就上了飞机,回了这儿。

他在这儿很好,他喜欢这里的淳朴的民风,喜欢这儿怡人的风景。

喜欢屋子后面这一大片芦苇荡,喜欢那棵粗壮郁葱的橡树。

喜欢这儿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往,喜欢这儿可以让他安安静静的做一个梦,安安静静的思念一个人。

他在小镇的学校当美术老师,教孩子们基础的绘画知识。

有时候他会在素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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