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节(2/2)

顾思宁十四岁蛋炒饭一口气吃两碗。

顾思宁拍午饭照片,一边发到群里一边说:“果然,会做饭的男人拥有优先择偶权。我妈现在天天问你给我做什么吃的。”

程之珩十四岁联赛金牌;

“我爸妈一直不同意啊。”

“那就跟你谈一辈子恋爱。”

不怕帅哥难到手,就怕帅哥当舔狗。

她说以后结婚放这首。

“怕什么?”

最近沉迷于《heat waves》,随时随地都在哼“tis all i thk about is you”。

他说:是狗。

俩人最近在追新番,追忆自己小时候在干点啥。

巨款啊巨款。

那年顾思宁十八,程之珩二十三。她懵懂,他可成熟了,竟然会打印做这种蠢事。

程之珩写了个明信片,藏着掖着不让她看,但她还是偷偷翻过来了。

自恋的狗男人,谁要跟他结婚啊。

顾思宁故意问:她是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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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与人之间的差距。

收到了大学赶时髦的又一证据——寄给自己的信。

“不怕。”程之珩说,“只要你愿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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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是不是程之珩的真心攻势起了作用,最近曾琳都没有试探他们是否分手了。

程之珩给她盛饭。

“要是我也不愿意呢?”

胆子越来越大的狗东西。

顾思宁捂着心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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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思宁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巴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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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之珩说行。

他写的是「希望一直在她身边。」

“你真的不会害怕吗?”

无一郎十四岁单杀上弦;

还好当年她机智,没有给自己写什么矫情的文字,而是非常务实地在信封里塞了一千块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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