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郑巴凛原名郑在勋(巴凛视角第一人称(2/3)
然后,我发现他下不了手。
不想压抑了,我急需一个发泄的出口。暴怒让我杀红了眼,看着身下人惨叫着挣扎,我感觉身体里的某个被压抑已久的开关终于又再次打开。
刚刚只顾着做了,都没好好对他。
一定很疼吧。
伸手抚平了那人微皱的眉头,在眉间落下一个吻。
浮沉过后是突如其来的平静,我看着床上的人久久不愿离去。
身体里的嗜血因子又被再次唤醒。
——我就是舍不得杀他。
不想再忍了。
手下的动作更快了,我看见绝望蔓上了兔子的眼眸,眼神渐渐无光,手下的躯体慢慢变凉。兔子终是两腿一蹬,脑袋一耷拉,没了气息。
不是因为长得一样,不是因为有趣,通通都不是
梦醒时分,便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。
所以又找寻下一个猎物,当惨叫声再次响起,我在那人眼里看到了同样的惊悚,内心愉悦的声音更大了。
我又逮了几只手无缚鸡之力的兔子,看着他们同款的无助绝望,我渐渐感到无聊,血液和哀嚎再也不能引起他的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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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可笑,我什么时候这么煽情了
我做了一直以来想做的事。
给他的礼物也该兑现了。
不想停,求饶也不想放手,就想溺死在这欲海之中。
明知你是我致命的伤,但我还是纵容你为所欲为,对你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。
不,早就回不去了,从杀第一个人开始,就已经注定了结局。
直到那人呜咽着咽气,我都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,不再给予反应的猎物让我失了兴致,我放手,看着残局,触目所及都是红,全是红色的,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了。
外面天蒙蒙,像我的心,遮上了一层阴霾。
很快乐。
以,我又一次没有杀他。
家里的猫不见了,他又对我发火了,心里很恼火,他还说了oz的事,啊——更生气了怎么办?
不满足,这些远远不够。
只是他赐予的这短暂的梦境,竟让我差点当真。
想亲他,事实我也这么做了。
我翻身下了床。
已经出手了,这下是真得回不去了吧。
想就这样把他吞入腹中,没有此后,也不再想之前。
我一次次给自己找借口,一直拖到不能再拖。直到他又一次阻止了我,我知道事情已经脱轨了,必须要动手了。当看到那道人影从成智恩家出来时,他握了握手中的刀
开始抱着玩玩心态的他陷进去了。
我回了家,又遭到了质问,现在的他真像一只急红了眼的兔子,一定很美味。
对,弱小的兔子就该露出这种神情,而不是敢对我大吼大叫。
明明已经失了兴趣,但看到他,好像又来了欲望。